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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S出手够狠,张兰的反击更绝

  • 来源:东方资讯
  • 时间:2023-08-10 20:31:58

知道大S是个“狠人”,但没想到这么狠。更始料未及的是,张兰更绝。

曾经大S和汪小菲也是恩爱夫妻,可当时有多甜,后来就有多虐。

离婚之初,两个人一直隐忍克制,尽全力维护“体面”形象。可终究,有些事情靠“隐忍”和“克制”是无法解决的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于是,互撕开始了。

一开始,汪小菲节节败退,大S几乎都没亲自出面,他就被”“打”得落花流水。

眼看着大S一路高歌猛进,张兰加入了“战局”。

张兰出面后,“战况”开始发生改变。

再加上,汪小菲在数次交锋后,对大S的残存的感情被消耗殆尽,爆料开始一次比一次猛。

就这样,母子俩一唱一和,迅速占领舆论高地。

大S厉害的地方就在于,即使被舆论狠狠压制,依旧没有半点妥协。

她的策略是鲜少回应、暗中观察,一旦有机会,便毫不犹豫地出手。

汪小菲拒绝支付生活费,大S起诉;汪小菲曝光孩子正面照,大S起诉;

相对张兰、汪小菲母子“放嘴炮”,大S更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更狠的是,大S能够一边与张兰、汪小菲周旋,一边出手。

汪小菲带孩子日本游玩后,很多人认为他和大S的关系已经缓和,两个人以后应该不会再互相针对了。

结果没想到,孩子刚返回台湾不久,大S告汪小菲案,就再次开庭了。

大S起诉的理由是:汪小菲违反中国台湾法律规定。

起因是,汪小菲在公开离婚协议以及大S信用卡购物清单时,曝光了大S的地址以及账户资料。

其实,这个案子已经不是第一次开庭。5月份的时候,台湾地检署曾传唤汪小菲到场厘清。

也就是说,大S虽然允许汪小菲带孩子度假,但对汪小菲的起诉却没有停止。

不仅如此,在台湾法院开庭的同一天,大S的委托律师,还发出了律师声明。

声明中表示,大S已经在2023年的2月16日,分别起诉了张兰、汪小菲,理由是侮辱、诽谤。

网络上部分涉嫌造谣诽谤,侵犯大S名誉权和肖像权的用户,大S也已委托律师完成取证工作。

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0日立案后,经报请将案件移交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。北京互联网法院于4月20日立案。

在台湾法院开庭当日发律师声明,足以表明大S的决心。而她起诉张兰、汪小菲侮辱、诽谤,则说明对胜诉很有信心。

不得不说,大S确实够狠。

众所周知,张兰和汪小菲一直活跃在“直播间”。尤其是张兰,她经常在直播间回应生活日常,还因此赢得了“战兰”的美名,使得直播销量蒸蒸日上。

可正所谓“言多语失”,张兰和汪小菲用嘴笼络住了人气,但也容易被人抓住把柄。

大S正是看清这一点,所以才会默默收集证据,然后出手。

换言之,她是做好了一击必中的准备,张兰和汪小菲想要全身而退恐怕很难,毕竟很多事情互联网都是有记忆的。

说到这,禁不住佩服张兰。

大S方的律师声明发出后,张兰很快做出反击。她这一次不仅出言嘲讽,还很正式地发了律师函。

律师函直指大S委托的律师,以及其律师所,违规炒作。要求对方立即书面道歉,否则将投诉该律师所。

可能很多人没看懂张兰律师函的意思,简单解释一下。

大S起诉张兰、汪小菲,虽然法院已经立案,但并未判决。这种情况下,任何人都不能用“侮辱、诽谤”的结论去定义张兰和汪小菲。

这就好比“犯罪嫌疑人”和“罪犯”,不仅叫法不同,更是在案件不同阶段中的不同叫法

“犯罪嫌疑人”是指未经审判,没有认定其有罪,但是经公安机关确认是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,包括移送检察机关时也还是使用这个称谓。

“罪犯”则是指 犯罪嫌疑人经法院审判,确定其犯了罪。

再说回大S起诉张兰、汪小菲,她起诉的理由是侮辱、诽谤,这没有问题,可在法院未判决前,只能说张兰、汪小菲涉嫌侮辱、诽谤大S,不能认定他们侮辱、诽谤大S。

而大S方的律师声明在表述上有歧义,张兰正是抓住了这一点,进行了反击。

既没有正面回应大S的起诉,也没有沉默退让,而是剑走偏锋,将矛头对准大S的律师,张兰这一招是真的高明。

可以想象一下,假如张兰真证明了对方律师以及律所在专业方面存在问题,大S的起诉还有意义吗?

当然,张兰不一定成功,但你却不得不承认她这步棋够绝妙。

人常说“姜还是老的辣”,像大S这样的狠角色,也只有张兰能够应付得来。

想想也蛮感慨的,汪小菲鲁莽又冲动,可大S和张兰却无比精明。

倘若他与大S没有离婚,大S和张兰强强联手联手,家族事业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绝非难事。

可惜,他没有这个福气。

如今他和大S已经势同水火,别说回到过去,和平相处都成问题。

而就大S和张兰的态度看,势必要争出个高低上下,否则绝不会罢手。

曾无比和睦的一家人,闹到如今这个地步,真是令人唏嘘感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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